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文章出处:产品中心 发表时间: 2023-11-26 22:58: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长沙电池储能站一期示范工程电池、智辅系统、预制舱成套设备租赁项目长沙延农储能电站项目标包的成交人。具体中标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长沙电池储能站一期示范工程电池、智辅系统、预制舱成套设备租赁项目

  采购内容:成套设备的供货、运输、卸货、配合吊装、安装、系统集成、和调试、培训和租赁期内设备维护检修、支持协同和适应其它设备(如PCS、EMS等)的运行及控制策略等内容。

  住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E-4区101号房二层218房

  经营范围:综合能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节能评估、能源审计、节能量和清洁生产确认等节能技术服务;节能设备制造、安装及调试;节能工程建设和管理;节能咨询及中介服务;节能设备采购、租赁和销售;水力、光伏、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发电;“互联网+”产品研制、制造、销售及能效服务;电能替代业务;节能检验测试、监测;能源托管服务;供、售电业务;新能源汽车研发技术、调试、咨询、培训服务;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研发技术、制造及运维管理、调试、咨询、培训服务;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电池储能电站一期示范工程电池、智辅系统、预制舱成套设备租赁项目最大的目的是为了有效解决湖南长沙用电压力。公司中标的长沙延农储能电站项目容量达(10MW/20MWh),成交金额约为3,450万元。该项目的中标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储能业务在电力辅助服务领域的龙头地位,增强公司在电网工程建设项目上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安全管控能力和服务电网能力。本次项目中标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尚未与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正式项目合同,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相关商务条款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一2018年10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15:00至2018年10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9,045,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408,349,147股的49.635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04,442,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408,349,147股的35.818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4,603,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408,349,147股的13.8179%。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8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5)。

  2、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9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追加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2)。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9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3)。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9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9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9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9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7)。

  8、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了表决。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9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8)。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贵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开始回购股份。

  公司后续将依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